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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苹果学校教师退休福利政策

 

为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专业水平高的师资队伍,提高我校教师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大幅超越公办学校教师退休后工资的收入,突出本校比公办学校的机制优越性,根据我校现有情况,特制定《金苹果学校教师退休福利方案》。

一、退休待遇类别

1、小学:在校工作年限内,考核结果中有80%以上的A-,即可享受A-退休待遇,如有65%以上均为A+,即可享受A+退休待遇;如后几年考核结果呈上升趋势的,校董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教师最终享受A类待遇。

2、初高中:在校工作年限内,考核结果中有70%以上的A-,即可享受A-退休待遇,如有60%以上均为A+,即可享受A+退休待遇;如后几年考核结果呈上升趋势的,校董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教师最终享受A类待遇。

3、中小学在职教师,工作年限内如考核达不到A类考核标准,按年限待遇享受,即10年、15年、20年一档。

4、退休返聘的教师,根据在校年限和工作业绩,校董会以红包的形式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退休福利执行细则

(一)退休待遇的取得

女教师:在校工作至50周岁可依据在校年限及考核结果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男教师:在校工作至60周岁可依据在校年限及考核结果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享受退休待遇的年限累积仅计至教师相应的退休日期;教师自符合退休待遇之日起可书面自行选择一次性或按月享受相应退休待遇,选择将后不得更改。

一旦符合取得退休福利的条件,教师选择按月享受的,学校即时发放;教师选择按一次性标准享受的,学校在应享受退休待遇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发放。

(二)实际符合的几种情况

1、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已在学校工作满10年以上,如因身体原因或重大变故(有医院证明或经校董会核实)导致本人确实无法再继续工作的,在提供医院证明或经校董会核实的半年内发放相应福利待遇(仅享受一次性福利待遇);因上述身体原因已享受了退休福利方案,如学校发现领取退休福利后继续在其他地方工作的,已领取的退休福利应全部返还。

2、已达到退休年龄(女50/男60)的,可根据已在校年限及考核结果享受相应退休福利待遇。已到达可享受退休待遇的年限,本人身体允许且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可继续在学校工作,如选择一次性的退休待遇的,学校给予80%,剩余的20%自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二个月内发放;如选择按月享受的,学校自可享受之日起每月予以发放;已达到可享受退休待遇的年限仍留校工作的,按年限退休待遇重新计算(即继续工作10年的,享受10万元或800元/月的待遇)。

3、曾经离开学校又回来工作的,之前的年限继续有效,但回来工作累计满10年方可按要求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4、已达到退休年龄(女50/男60)的,未能在校做满十年,在本人身体允许且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继续在校工作,直到满足年限要求,再根据考核结果享受相应退休福利待遇。

5、曾经离开学校又回来工作的,之前的年限继续有效,但回来工作累计满10年方可按要求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三)退休福利待遇的丧失

1、未到规定的退休年限,教师不能胜任岗位要求(连续三年考核均为C的、或学校相应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经本人申请或由学校调整至不享受退休福利待遇的岗位(含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教学工作)的;

2、未到规定的退休年限,本人要求辞职或者学校按照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对其做出辞退等处理的;

3、教师泄露学校机密(包括课程内容)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

1、如公办学校退休待遇大幅度提升或降低,学校可按照涨幅比例对本福利方案进行调整。有公办编制的干部,在学校退休后,享受年限福利方案(仅一次性奖励)。有公办编制的教师,在学校退休后,按年限福利方案的50%给予奖励(仅一次性奖励)。退休返聘的,根据在校年限和工作业绩,校董会以红包的形式给予一次性奖励。

2、校董会可根据教职工的表现对退休待遇进行微调(降低幅度不超过15%)。

3、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民办金苹果学校董事会。

上海市民办金苹果学校
2014年9月1日